【記者侯惠錦/高雄】行政院日前宣布,未來各級行政機關學校國定假日若遇週二或週四,一律彈性放假,並於前一週六補班補課,於104年元旦開始實施。因明(104)年元旦適逢週四,依上述規定,行政機關1月2日將實施彈性放假,並在今(103)年12月27日(六)先行補班補課一日,以達成四天連續假期,希望藉此刺激國內消費,並方便家庭團聚、規劃休閒旅遊。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提醒,對於比照公家機關行事曆,採「週休二日制」的民間事業單位,勞資雙方可以協商,同樣於103年12月27日(六)先行補班一日,並於1月2日彈性放假;若12月27日(六)不補班,則勞工於104年1月2日便須依原約定上班。
對於採勞動基準法規定之「2週84小時制」,即「隔週休制」的勞工來說,104年1月2日原本就是法定假日,事業單位應依法給假並給薪,至於今年12月27日(六)上班與否,不受行政院公告影響,依勞資雙方議定屬出勤日或休息日,決定是否出勤。
此外,104年1月3日(六)放假與否,仍應回歸企業經營特性及勞工需求,由勞資雙方協商約定及調整假期。勞工如有相關出勤、請假疑義,可洽勞工諮詢專線:07-8124613分機232-250。2014/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