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瀚慧/台北】針對近日台北市清潔隊黃姓隊員將一個回收但仍堪用的大同電鍋轉送拾荒老婦人,被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嫌起訴,引致社會關注「情輕法重」議題,法務部今(13)日表示,法務部已擬具《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以符罪責相當性,同時研議修訂檢察官緩起訴處分範圍,以因應個案強化裁量彈性。
法務部表示,針對社會各界關注「小額貪污案件情輕法重」議題,法務部高度重視並傾聽各方意見,且已啟動修法作業,提出《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該草案第12條針對小額貪污案件,未來得減輕或免除其刑。若符合要件者,刑期得減輕至三分之一或免除其刑。上開修正草案已於113年5月31日送陳報行政院審查,並於114年8月15日完成審查,後續將依立法程序儘速完成修法。
此外,法務部亦將研議修訂檢察官得緩起訴處分案件之範圍,以因應個案強化檢察官裁量彈性,期能在堅守廉政核心價值的同時,讓案件處理更合乎比例原則,兼顧社會對公平與正義的期待。有關近期社會關注案件,檢察官依據相關事證,以《貪污治罪條例》相關規定提起公訴,並考量自首、自白及財物金額等有利於被告之減刑事由,請求法院從輕量刑,法務部尊重檢察官依法行使職權。2025/09/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