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姚宜君/台北】公平會在今(28)日第1788次委員會議通過,豐禾建設有限公司銷售臺中市西屯區「文華漾」建案,在銷售現場以電腦影像圖及二層平面示意圖,載有「夾層」設計,惟建築執照並無此設計,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12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豐禾公司銷售「文華漾」建案使用的圖示,給人的印象是消費者於該建案有施作夾層空間設計,增加室內使用面積。但根據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提供意見,案關建案使用執照核准竣工圖並無加蓋一層之設計,廣告之夾層設計亦無申請建築執照相關紀錄,已違反建築法規定。由於消費者購屋後,有遭查報、拆除的風險,因此豐禾公司銷售使用的圖示與實際狀況不符,已違反前述公平交易法規定。
公平會提醒,建商常在廣告宣稱可以設計夾層空間增加居住的使用空間,用來吸引消費者購買,建議消費者於購屋前,可至全國建築執照存根查詢網頁(https://cloudbm.cpami.gov.tw/CPTL/cpt0407m.do),查詢該建案核准的竣工圖說並比對廣告宣稱之事項,以避免日後衍生建築違規使用的相關爭議;另外,建商未經合法取得可施作夾層之設計,即不應刊載廣告,否則會違法受罰。2026/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