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姚宜君/台北】公平會於今(21)日第1787次委員會議通過,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網路家庭公司)、好頭鹿國際實業有限公司(下稱好頭鹿公司)於「PChome24h 購物網」銷售「amuok 極簡 mini Qi2磁吸無線充電器」,於網頁廣告宣稱「通過Qi2認證」,惟實際上該商品開始銷售時尚未取得「Qi2認證」,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處網路家庭公司、好頭鹿公司各新臺幣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Qi2」是無線充電聯盟制定的無線充電技術標準,充電器取得「Qi2認證」代表其符合該聯盟制定的技術標準,具有較佳相容性與品質表現。「amuok 極簡 mini Qi2磁吸無線充電器」於114年3月3日開始在「PChome24h 購物網」銷售,並於網頁載稱「通過Qi2認證」,但直到114年7月7日才取得「Qi2認證」,因此認定廣告表示與事實不符。
公平會提醒,業者刊登廣告時應善盡廣告主的真實表示義務,在取得認證機構的正式認證之前,即應避免於廣告宣稱已通過認證,以免對其他業者形成不公平競爭。2026/0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