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姚宜君/台北】勞動部表示,115年1月1日開始,每月的最低工資數額為新臺幣(下同)29,500元。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之保全人員,其核備書面契約中正常工時超出每週40小時,在最低工資數額的計算上,應再加計超出40小時之工時按比例增給,如每月僅發給保全薪資29500元,則違反最低工資法及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因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工作者之最低工資計算,保全業者或保全人員會忽略正常工時超過每週40小時要另計,直覺以為只要給最低工資29500元就不會違法。為敦促保全業確實遵守最低工資法,勞動部特別製作「保全人員薪資計算懶人包」,重點如下:
一、說明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書面約定核備流程。
二、提供最低工資與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的計算公式。
三、針對不同的核備正常工作時數及延長工時時數提供試算金額。
勞動部提醒,保全業之保全人員每月最低工資應依照懶人包說明計算,關於小數點部分如何處理,勞雇雙方應事先妥為約定,惟金額不得低於法定基準。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以維權益。2026/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