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姚碩彥/台北】關於日前中國發布《宗教教職人員網絡行為規範》,內容提及「香港、澳門、台灣宗教教職人員以及外國宗教教職人員在境內實施網絡行為,參照本規範執行。」內政部今(17)日予以嚴正駁斥,並表示此舉已嚴重侵犯我國宗教自由及人身安全。
內政部表示,臺灣為自由民主國家,基於中華民國憲法第7 條平等原則,宗教信仰與言論自由受到憲法保障,政府不會專門針對宗教人士制定網路行為規範,中國粗暴將臺灣宗教教職人員納入規範,已嚴重侵犯我國宗教自由及人身安全。
內政部呼籲,我國宗教團體或宗教人士前往中國境內,務必審慎評估風險,如確有赴中國進行交流之必要,可至內政部「赴中國交流資訊公開專區」進行登錄,以利國人在中國期間政府可提供必要協助及服務,守護國人、團體交流安全。
按中國國家宗教事務局16日印發《宗教教職人員網絡行為規範》,其內容共18條,該規範最後還表明:「香港、澳門、台灣宗教教職人員以及外國宗教教職人員在境內實施網絡行為,參照本規範執行」。2025/0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