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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瑋琇/高雄】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近日接獲民眾檢舉知名網路店家利用網路交易平台頻繁交易,銷貨時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經該局查獲該網路店家於網站拍賣平台銷售貨物時,漏開統一發票280萬元,依法補徵營業稅14萬元,並裁處罰鍰。

該局進一步說明,財政部已發布了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所以使用統一發票之營利事業,利用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仍須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並繳納營業稅。

該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於網路交易平台銷售商品必會留下紀錄,切勿心存僥倖漏開發票,一經查獲,除須補徵本稅之外,將另裁處罰鍰。201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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