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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瑋琇/高雄】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民眾繳納水、電及自來瓦斯等公用事業費用後,公用事業都會開立無實體電子發票,並在統一發票開獎後主動通知中獎人,民眾無需自行對獎。此外,為簡化領獎程序,財政部特別規劃公用事業電子發票多元兌領方式,以便利民眾領獎。

高雄國稅局說明,自106年6月6日起,公用事業帳單抬頭為106年3月以後者,如經公用事業通知中獎,可直接持載具號碼所屬期別之繳費通知單、已繳費憑證或補發載具證明單,填妥領獎收據欄位資料後向郵局領取中獎獎金,無須再至超商設置之多媒體事務機(KIOSK)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

高雄國稅局提醒中獎人,目前公用事業電子帳單(含手機APP帳單)部分郵局掃描設備尚無法讀取,中獎人仍須至超商設置之多媒體事務機(KIOSK)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再向郵局兌領。2017/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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