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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端午節」,和「清明節」一樣,是華人的四大傳統節日之一。這幾天,一直有許多朋友透過社群媒體互傳「端午節快樂」的訊息;其實,因為過去歷史上的端午節這天,傳說有屈原、伍子胥和曹娥等人投江的悲壯的故事,所以端午節和清明節一樣,都是個祭祀、紀念的節日,因而彼此不能互祝快樂,最多只能說『端午安康』。

有關屈原、伍子胥和曹娥等人投江的故事,乃至端午節要吃粽子、划龍船,甚至要在門上懸掛菖蒲、艾草等芳香類植物的典故和由來,相信大家一定比筆者更加清楚瞭解,在此就不多贅述;現在要說的,是一些您也許已經忘記,甚至不曾聽過的習俗和事情。

端午節在中國流傳已久,源頭可上溯至春秋時代。端午節在各地有各種傳統別稱,包括「端陽節」、「重五」、「雙五節」、「五日節」、「肉粽節」、「粽子節」、「龍舟節」、「龍船節」等。因為農曆五月時值仲夏,疫厲容易滋生流行,因此被稱作「惡日」、「毒月」;端午節不少習俗都有禳毒驅疫的意義,是始於對「惡日」的禁忌。

「毒月」期間,人們為了預防疫病,自古即有不少清潔禳毒除疫的措施。據《夏小正》記載,上古之時,人們於五月已有儲存蘭草作為沐浴之用,以及採穀物煮豆湯消暑的習俗;而這期間的活動,也以安息靜養為主,因此《禮記‧月令》中就記載當時提倡在五月齋戒節欲,不可絕天違地…的內容。

在五月間,又有初五、初六、初七、十五、十六、十七、廿五、廿六、廿七,稱為「天地交泰九毒日」,加上十四為「天地交泰日」,這10天都被認為是「最毒之日」,尤其五月初五更是惡日之最,是一年中最毒、最不吉利的日子,因而必須「端容肅己、清心靜養」,且要「嚴禁殺生,切忌行淫肆慾」,否則「傷身損氣耗精元、夭壽猝死」。

農曆五月,古代俗稱毒月,期間,夫妻不能同房,其中的「九毒日」更要慎重,所以古代有個習俗(筆者小時候,家鄉台南仍然保有),五月讓「新婦」回娘家暫住一個月或至少一段期間(台語所謂「歇熱」─放暑假),屆期再帶回用香草、雄黃和硃砂等製成各種造型的香囊(稱作「摜虎頭子」),與隔壁鄰居小孩分享佩帶,以期驅邪除瘟疫。

「毒五月」的說法來自於《黃帝內經》,軒轅黃帝和素女對話,談論性生活的忌日。素女說:每年農曆五月,是天地之氣交合之日,男女不可行房。又說:多欲傷生,斷非藥餌能補;草根樹皮之品,萬難益髓填精,其能滋補者,不過偏陰偏陽,藉以流通氣血,及氣血既虧,雖藥石亦無從補救。所以說:「服藥百顆,不如一宵獨卧」!

其實,曆法所謂的「忌日」,與月球的運行、與地球繞行太陽公轉有關,更與地球上的天氣變化有關;天體的任何變化,都會對人產生影響,因而有所謂「宜忌」。因為,人與宇宙實為一體,人體五臟六腑皆受天地運行的影響。所以,為求身體平安健康,最好還是要隨時注意生活起居,清心寡欲,並且適時修身養性!

至於「清明」,也與新春、端午、中秋一樣,是華人四大節日之一,也是農曆二十四節氣之一。每年陽曆4月5日前後,太陽到達黃經15°時開始,《淮南子》中記載,清明是在「冬至」過後的一百零六日,也是「春分」後的第十五日;《曆書》紀載:「春分後十五日…,時萬物皆潔齊而清明,蓋時當氣清景明,萬物皆顯,因此得名。」因此,清明節大多是在西曆4月4日、4月5日、4月6日三天中的一天。

《歲時百問》中也說:「萬物生長此時,皆清潔而明淨,故謂之清明。」由於清明節是根據節氣而定的,而節氣是一種分別根據日、月的運行而制定的「陰陽合曆」,所以,清明節和冬至一樣(冬至,在太陽到達黃經270°時開始,一般都在西曆12月21日到12月23日這三天之間),是少數固定與西曆大致吻合的傳統節日。

中國民間「割股奉君」的故事中,有關春秋時期,晉國公子重耳(晉文公)為了紀念隨侍大臣介之推之死,下令將介之推的忌日定為「寒食節」,不許民眾開火煮食,只能吃早經備好的冷食、涼拌食品。由於傳統寒食節、「上巳節」(農曆三月初三)與清明節相距甚近,為了方便,唐代時將寒食與清明並稱為一個節日。

清明節最重要的活動習俗之一──掃墓,據傳是起源於古代帝王將相的「墓祭」之禮,後來民間亦相倣傚;由於日期相當接近,宋代朝廷於是規定,各地祭墳掃墓,以清明節為主。1935年,中華民國政府明定4月5日為「民族掃墓節」,但不放假;1975年4月5日蔣介石過世,政府將民族掃墓節改訂為國定假日,全民放假一天,並將蔣介石逝世紀念併於此日舉行。

在台灣,各地居民掃墓、祭祖的日期和習俗各有不同,比如客家人自除夕開始即可掃墓,也有人在春分後祭祖,清明達到最盛。如台灣北部新竹、苗栗一帶的客家人,通常在元宵節次日,就開始掃墓,而南台灣一帶的客家人,則由春節到上巳之間任選一天掃墓,甚至是除夕或大年初一也都有人在掃墓。

一般台灣閩南人後裔多在清明節當天為先人掃墓,不少漳州人後裔則流行在小清明(上巳節)掃墓。而且因為要集合宗族親戚一起掃墓祭祖,向來也多會自行調整掃墓時間,因此,在清明或小清明前後半個月內,都屬正常情況,甚至是在清明或小清明前後十八至三十日之間,也都屬於掃墓的日子。

至於剛過世後未滿一年的新造墳墓,第一年必須在「春社日」前掃墓,第二年應在春社日後至清明日前的這段時間內進行,第三年則應在清明日當天舉行,到第四年以後,掃墓祭祖的禮儀和日子就不須再受限制了。

「春社日」,是中國的傳統民俗節日,為古人春祭的節日,按照祭祀俗例,家中若有親人剛去世不到一年的,叫做「新葬」,一定要在春社這一天之前拜祭先靈,以盡其孝道,不能超過春社這一天,否則視為不孝,這叫做「新山不過社」;如果是遷墳的叫「舊葬」,舊葬如於春社前拜祭,則屬不吉利。

「新山不過社」的原因,主要有:一、避免與祭祀土神、會賓客這樣的大日子相沖。意即陽間晚輩子孫思親迫不及待,提前於清明節及春祭之前急於上新墳掃墓;二、閻羅王體察新鬼思念親人,特許祂們的靈魂提早在「鬼門關」開之前回陽間享受親人的祭祀。這是一個很善良的安排,因為慎終追遠、弘揚孝道,是古代的道德修養之一。

春社主要用於祭祀土地神,春社的時間一般為立春之後的第五個戊日,約在春分前後,但在民間也有二月初二、二月初八、二月十二、二月十五之說。「春社」一般與「秋社」合稱為「社日」,歷來有「春祈秋報」的說法。清末民初著名易學家尚秉和表示,社日「在中國歷史上,可謂最古老最普遍之佳節。」現今各地遍存的土地廟即是社日祭社時的遺存。

值得一提的是,在台灣,有部分閩南(泉州人)後裔過清明節,在清明當天為先人掃墓;也有部分人(漳州人後裔)則在三月初三過「三日節」,並祭祖掃墓。據家中長輩告知,那是因早期物資缺乏,漳、泉移民常為過節祭祀買不到祭品和食物而爭執械鬥,後來經過調解,方才決定泉州人後裔過清明節,漳州人後裔則作「三日節」,也就是連雅堂在《台灣通史》所載的:「三月初三日,古曰上巳,漳州人謂之三日節,祀祖祭墓。而泉州人以清明祭墓,謂之嘗墓。」2017/05/30(作者:陳信男/媒體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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