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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心欣/台北】教育部課程審議會今(23)日召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審議大會」,會中決議普通高中文言文除中華文化基本教材外,其課數比率須符合3年平均35%至45%、附錄四文言文推薦選文篇數減至15篇、每冊應選一課文化經典,選材範圍應具時代、思想流派及文體之多樣性。

預定2019年實施的12年國教國文課綱,先由國家教育研究院課發會研修小組擬訂草案,將高中文言文比率訂在45%到55%,草案先送到課審會審查,普通高中分組建議下修到以30%為上限,再送課審會大會審查。

由於普高分組委員絕大多數非國文專業,引發部分學者作家發動數萬人連署挺原草案,另一派學者作家也連署挺刪減文言文、增加白話文比例。

本月10日課審大會表決時,4個刪減文言文比率提案皆未獲過半數同意,教育部未經表決逕自宣布通過國教院版本45%到55%,引發質疑,並有部分立委認為程序有誤,甚至有立委質疑「教育部官員不諳法令」。

教育部課審會今日在國家教育研究院台北院區召開課審大會,由總召集人教育部長潘文忠主持,上午確認前次會議紀錄時,決議刪除「決議維持原課綱草案,『每冊應選一課文化經典,選材範圍如《詩經》、《老子》、《莊子》、《墨子》、《荀子》、《韓非子》、《楚辭》、《文心雕龍》等』。」及「因各案投票結果同意者均未達當時在場委員總數之半數,爰決議維持原課綱草案「文言文之課數比例需符合3年平均45%至55%」(不包括中華文化基本教材)。」等文字。

原課綱草案有關每冊應選一課文化經典之議題,經委員充分討論共提出5案,經在場委員43人進行第1輪投票,獲票數較高之第2案及第4案,續行第2輪投票後,第4案「每冊應選一課文化經典,選材範圍應具時代、思想流派及文體之多樣性」獲28票,過在場委員半數,決議通過。

此外,有關文言文之範圍,經委員討論,33名委員同意通過第4及第5學習階段,白話文選以台灣新文學作家(含原住民族)之作品為主,兼及世界華文文學、翻譯作品、文學論述等,刪除「酌採古代接近語體之作」,增列「文言文選包括文化經典中之古典文本及學習內容中所定韻文與非韻文之古典文本」。

有關普通高中文言文課數比率之議題,經委員充分討論後共提出6案,經在場委員42人進行第1輪投票,獲票數較高之第1案及第5案,續行第2輪投票後,第5案「文言文除中華文化基本教材外,其課數比率須符合3年平均35%至45%」獲32票,超過在場委員半數,決議通過。

有關文言文推薦選文之議題,經委員充分討論後共提出6案,經在場委員39人進行舉手投票,30人同意通過第5案「附錄四推薦選文之篇數刪減至15篇」;並決議請研修小組參據各分組意見研提15篇目、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之立法精神進行編選、選文應兼顧不同文類及本土素材作品為原則,且依學習重點之五大類文本調整,原則以每個時代最多三篇,並應與當代重要(大)議題連結。2017/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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